一、税控盘抵扣报表怎么填?
填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二、要怎么抵扣?初次购买税控盘全额抵扣?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税控设备维护费全额抵扣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1、税控技术维护费全额抵扣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 贷:营业外收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四、小规模税控盘全额抵扣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五、航天税控服务费全额抵扣怎么申报?
先是填增值税申报附表四,如果本月可以抵扣,就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系统会自动抵减应交税额的。
六、购买税控盘的发票可以全额抵扣吗?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七、税控盘全额抵扣的分录怎么做?
税控盘专用设备全额抵扣税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一般纳税人
(1)购入专用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税款)
贷:管理费用
(2)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抵减增值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税款)
贷:管理费用
2、小规模纳税人
(1)购入专用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2)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抵减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扣额为价税合计额),相关进项税已经认证抵扣的,应当转出。
账务处理:根据财税[2012]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二项费用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而不是完全作为进项税抵减。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二项费用也是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一栏中填列。
扩展资料
增值税抵扣流程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八、税控设备全额抵扣能留存到下一年度吗?
及时申报 一直没有足额销项,可一直向下期结转
九、金税盘全额抵扣在增值税减免申报表怎么填?
1、航天金税服务费允许抵减增值税,无需在地税减免税申报表反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3、相关知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有关税收和会计处理主要如下。 购置设备应为初次购买 按照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抵减范围为增值税税控系统购置费和技术维护费 列入抵扣范围的包括两大项,即增值税税控系统和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文件同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抵减金额归属为减征税额 上述两项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递减税额会计上应作为收入处理 根据规定,由于上述两项抵减金额不作为进项税额,因此,允许抵减的两项费用不能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处理。考虑到属于增值税的减征税额,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补助,但应作为企业取得的一项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如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该项
十、税控盘服务费280全额抵扣怎么申报?
在增值税申报表(四)里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抵扣额里填写申报。在增值税减免表里本期发生额和本期抵扣里填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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