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控盘发票已注销还能导出发票明细吗?
不行。因为税控盘发票一旦注销,相关信息将被清空,导出明细需要税控盘保存的数据,所以已注销的税控盘发票无法再导出发票明细。如果您需要导出发票明细,可以在注销前备份税控盘的信息,或者在注销后及时将数据导出备份。同时,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及时备份重要数据,提高信息安全性。
二、税控发票与非税控发票有什么不同?
1、一个电动,一个手动;
2、一个有加密,一个没有加密;
3、防伪税控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其识别原理是将抵扣企业的扫描仪将采集到计算机中的图像信息转换成数字信息,然后将发票上的密文还原成参与加密的要素并与发票明文上的相应要素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来辨别真伪。
三、金税盘注销后怎么作废发票?
金税盘注销时,税务局会收回发票。空白发票作废就是把你申领的还没有开具过的发票作废掉,我们只需要在自己的电脑上操作就可以了。
我们首先点开税盘,进入库存,查询剩余空白发票份数,然后点击未开发票作废,填写需要作废的发票份数,点击确定。作废完成后,系统提示没有找到指定数据,表示空白发票全部已经作废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四、领发票后怎样读入税控盘?
领用发票后,打开开票软件,登录后在发票管理模块读入领用发票即可。
五、增值税发票税控软件,税控盘怎么开负数发票?
税控盘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就是隔月冲红之前开错的发票:在开票系统,找到“负数”字样,按提示把需要冲红发票的票号、代码填入就行了。如果是增值税专票冲红,则需要先申请红票信息单。如果在操作上不清楚,你也可以咨询专管员或税控软件的客服。
六、客户要求先开增值税发票,收到票后再付款,有什么风险?
客户要求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付款没有利只有弊:
1、先开发票再付款,卖方有货财两空的风险;
2、由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先开发票后付款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所以企业业主还承担着法律风险。
基于信赖的“先开发票后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为货款起诉至法院时,双方最基本的信赖丧失,诚信交易变成了诉讼对抗。此时,若买方以付款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卖方则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况。
然而,买方却迟迟不予付款,无奈之下,卖方将买方告上法庭。法庭上,买方称拒绝付款的理由便是卖方已向其出具发票,说明全部货款已付清,不同意再付款,发票即为付款凭证,而卖方又不能向法院提交双方在结算方式有特别约定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买方确实未曾付清款项。最后,法院只会依法判决驳回了卖方的诉讼请求。
诚然,卖方可依法申请证据保全。买方是正规企业,其会计账簿上是挂账待付,讼争款项在应付款账户上,只要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查封买方的会计账本,只要应付款账户上有这笔款未付,讼争款项有望追回。但是,这种情节形下存在两种弊端:
1、证据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用,并且还要提供担保;
2、如果买方为恶意拒付提前准备或财务不健全,证据保全会毫无意义。
七、增值税发票没有收到?
对方给开的增值税发 票没收到,可以按丢失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于在寄出的途中丢失了,应当属于丢失前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购买方(客户)凭销售方(贵公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贵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客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八、如何注销增值税发票?
发票开了是不能注销的,只能作废;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扩展资料
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九、发票税控系统怎么汇总?
1、进入开票系统,需要点击系统设置。;
2、页面弹出选项,点击打印模板参数设置。;
3、进入打印模板参数设置界面,在选择发票类型以及输入向下、向右调整参数以后点击预览按钮。;
4、进入预览界面,就可以看到发票汇总表的整体内容。;
5、如果没问题的话,在菜单栏直接点击打印图标即可。
十、收到红字发票进项税怎么认证?
购买方取得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因为:如果已抵扣,购买方填开前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管当月是否收到红字专用发票,也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相当于重复减少了进项税额。如果未抵扣,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也会冲减正常进项税额。
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有什么区别?
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区别为:代表含义不同、性质不同、目的不同。
一、代表含义不同
1、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代表的是冲抵的,是负数。
2、蓝字发票:蓝字发票代表的是收入的,是正数。
二、性质不同
1、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销项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蓝字发票是一般情况下开具的发票。
三、目的不同
1、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目的为冲抵蓝字发票的金额,那么最终某项经济活动的最终金额就是蓝字发票的金额减去红字发票的金额。
2、蓝字发票:蓝字发票的目的为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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