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到的十六字方针是: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是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贯彻十六字方针才能确保目标的实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
(一)战略目标。提出了近五年的阶段目标及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创新型国家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指导方针。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合理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指导方针。激励创造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积极运用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就是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严格高效执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科学管理就是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机制、提高效率。激励创造是基础,积极运用是目的,依法保护是关键,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战略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在于制度变革优化,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其内涵是: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政策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
(四)专项任务和重点举措。从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明确了七大专项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运行环节出发确定了九大方面的重点战略举措,高度概括了战略实施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布局。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于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并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大量创造和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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