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从贵州茅台集团获悉,为维护茅台集团形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该公司于日前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出炉的标识也随之启用。
根据《贵州茅台集团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只能选择独家使用标识;茅台集团内部除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只能选择使用共同使用标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广告宣传、企业推介等商业行为时,可以选择单独或同时使用上述两件标识。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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