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于类似商品上申请白玛商标基本可以(有被白马商标所有人异议的风险,延误注册时间)。
2、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白玛与在先商标白马汉字读音相同,个数以及首字相同,尾字高度相似。加之,白玛为臆造词,未产生明确的第二含义---两商标应判为近似。
改字体、加图形、加拼音、加英文什么的...没什么大用处,被商标局驳回的风险不会减少多少。
除非让白玛面目全非、变成图形,但是,那就更没什么意义了---那样的话跟申请一个其它的商标有啥区别呀...
所以,在与白马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弃了白玛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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