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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249 2024-01-28 23:28

一、哪些原因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是通过代理组织报送的。有委托代理组织的,查询工作一般是代理组织完成。所以商zd标被驳回大多数是由于商标代理公司查询不利产生。所以笔者也曾说过,商标注册中,申请人能仅仅比较价格,在服务质量上也应当多做比较。虽然代理组织不是万能的,但好的代专理组织避免被驳回的经验更丰富,相对而言,会利于商标的顺利申请。

2、由于盲查期导致的。上面说的代理组织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商标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属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此种原因被驳回的,责任也不在代理组织,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由于违反强制规定。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

二、哪些选项属于使用注册商标不得实施的行为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选项,使用注册商标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

1 、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如果注册人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使用,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过程中,对注册商标的改变,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商标本质特征前提下的改变,经改变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仍属于近似商标。

2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正如注册商标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商标局核准授权一样,注册商标权利的转移也必须通过商标局的批准才能实现。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不仅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触犯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必须加以禁止。

4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对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要求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其注册商标。 ( 使用的内涵、证据问题 )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假冒商标注册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匀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直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对已注册的商标能否申请工商部门予以禁止使用

1、依你所提的情况,应当走商标争议程序,在争议中请求认定己方商标为驰名商标,从而撤销对方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会根据事实情况(主要是你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对方的答辩材料)加以裁定。

但是,最终,你不一定会成功。因为如果对主“XX电器”如在你驰名之前就已注册,或者是在你注册之前就已注册,尽管你现在商标确实驰名了,估计商评委也不会裁定你争议成立。

2、申请工商部门禁止使用,行不通,因为对方持有《商标注册证》,是合法使用。

3、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是可以的,但在未经行政程序明确对方商标无效的前提下,估计你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最后想说一句,自己商标驰名后,不是所有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必须禁止,关健要看事实情况。应该怎么做?相信你应该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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