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商标代理公司签订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主体的审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组织。商标注册申请人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不能签订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二、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
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应作为商标注册代理合同附件。
三、商标注册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
应明确约定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的权限,如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是申请注册中国商标,还是注册马德里商标等。
四、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对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代理权限的约定,界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代理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五、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此条款中应在商标注册代理合同明确约定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商标注册代理过程中一般有以下几种费用: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
2、查询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费;
4、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
六、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七、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商标注册代理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容易,解除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八、法律适用条款
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二、签订商标使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您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 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合同法 (关于商标注册)
另需提醒的是,商标复审并不能保证百分百就能审核通过。
2,如果做复审可能还会有被核准的可能,只是复审也是需要费用的,需向商标评审委缴纳1500元的官费,代理费一般在3500--5000元之间。你的代理向你们要6000元有点偏高,但还是合理范围内!
1,申请注册的程序已经完成、现在你的商标被驳回,是需要另交费用的。你的代理公司的作法并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不是重复收费、代理公司让你们另交的费用很可能是商标复审的费用您好,它和申请程序一样,有一定的风险在里面。有可能会审核通过,也有可能还被驳回。
3、是否做复审,完全由你们决定,复审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可以根据复审成功率的高低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做复审,以免浪费复审的费用,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案子,现在是启动了另一个程序--商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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