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你拥有的商标却3年没有用 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消该注册商标;任何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如果我的商标三年没有使用,那么工商局能查到我吗?真的就要撤消吗?
对于“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工商局通常不会主动查处。但如果别人想注册那个商标,可能会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请求。
想不被撤销,就要在连续的三年内出现使用的证明材料,如签定的合同,名片,包装材料,产品图片等。
三、不使用的商标是否会被商标局注销?商标局是否会注销不使用的商标?
不会被主动撤销,需要其他人或者公司去向商标局提申请撤三。
先注册下来不用没有关系的,使用的证据很好造的,要不然那么多人抢注商标,做商标投资你以为他们都是怎么弄的呢
四、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哪些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
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三十一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
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
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四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1)冒充注册商标的;
(2)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3)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期骗消费者的。
第三十五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
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得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商标三年未使用,是指曾经有三年,还是最近三年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在现实中,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局很少主动去撤销,一般都是有人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局才可能去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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