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与商标使用紧密联系的就是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利人所能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从而导致其证明力降低。
现实中,商标申请注册与商标使用是两个联系极为密切的活动——对经营者而言,申请注册商标往往同时伴随着使用行为,因此,企业在留存商标使用证据过程中,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
第二,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第三,商标使用证据之前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
通常情况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文书或文件资料,包括媒体广告、网络广告、广告牌、展览会或博览会等,应当及时保留好相关的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等,这些都是比较“优质”的使用证据,也是企业比较容易保存的证据。
为了明确体现出商标所使用商品,在出具上述证明文件时,商品的名称一定不要用简称、甚至型号来代替,以免使证据的针对性模糊化,从而导致证据效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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