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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88 2024-04-04 19:41

一、县级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所以你列举的应该是无法注册的。

二、商标一律不能含有地名吗

你好。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但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的部分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的拼音形式。只是商标申请要明白的是县级或者是以上的行政区划名不能用来注册,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名称是完全可以抢注拿来申请商标的.

本款中的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判定为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

例如:

皖(Wan) 新疆红 台中精机 深圳久大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可以用来申请: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

例如:

黄山 怒江 洪湖 鼓楼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可以用来申请商标。

例如:

津门海誓: 指定使用商品:化妆品

杭州湾: 指定使用商品:榨菜

上海滩: 指定使用商品:白酒

3.申请人名称含有地名,申请人以其全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例如:

长谷川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指定使用商品:茶、调味品

(申请人是:长谷川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指定使用商品:胶纸带

(申请人:香港置地有限公司)

北京饭店: 指定使用服务:餐馆、旅馆

(申请人是:北京饭店)

4.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

例如:

豫晋: 指定使用商品:肥料

但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指定商品的产地或者服务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例如:

青藏: 指定使用服务:观光旅游

5.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可以用来申请。

例如:

TAI XING及图形: 指定使用商品:传动装置(机器)

(TAI XING与江苏省泰兴市的拼音相同)

XIANG HE及图形: 指定使用商品:自行车

(“XIANG HE”与河北香河县的拼音相同)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判定为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相同。

例如:

加州红

(美国加州)指定使用商品:啤酒、矿泉水

柏林及BAILIN

(德国首都柏林)指定使用商品:啤酒

华沙贵族及Varsaw Burgrave

(波兰首都华沙)指定使用商品:鞋

但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可以用来申请。

例如:

LONDON FOG: 指定使用商品:公文包、伞

(英文含义为伦敦雾,为一种自然现象)

(三)商标由本条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予以驳回。

例如:

嫩江及NEN JIANG: 指定使用商品:大米、玉米(磨过的)

但指定使用商品与其指示的地点或者地域没有特定联系,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

例如:

北戴河长胜及拼音: 指定使用商品:摩托车、自行车、游艇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三、废止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吗?

如果是县级地名,除非有特殊含义或者历史遗留问题,否则就不能注册。

比如长寿,永乐,武陵等,因为有特殊含义都注册下来了

四、什么情况下县级以上的地名能够注册成为商标

一般是政府机构,或者是为了宣扬这个地方,总之就是积极向上而且还是政府参与其中的集体申请商标才可以。

五、为什么地名可以成为商标名

地名作为商标有三种可能:

1.在商标法修改前已经注册的,会继续有效

2.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一部分的

3.另外还具有其他含义的

像你举例“中国”这个词,可以在报刊,杂志等上申请,或者作为公司名称申请,并且注册范围与营业执照范围一致就可以了。

六、什么是商标的国际注册,地域名称能作为商标注册吗

商标的国际注册是指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目前主要有以下途径:单一国家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等。单一国家注册是指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的主要途径,优点为便捷、灵活;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的商标注册,预计在不久会成为注册国外商标的主渠道,优点为:一次申请可同时指定数十个缔约国、官费较便宜、维持为用较低等;欧盟商标注册是指在欧盟成员国间进行商标注册,优点为费用较低、程序较简单等。

地域名称是否能作为注册商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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