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因此,纳税人应当主动依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因此,对于那些不主动交纳税款的纳税人,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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