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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没有的业务可以开具发票吗?

189 2024-06-13 13:53

一、经营范围没有的业务可以开具发票吗?

  不可以: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  详情说明: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知识拓展:  (一)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5、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6、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记帐联注明“作废”字样,按发票注明金额和税额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购买方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依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二、企业经营范围可以预先核准吗?

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第一步名称预核准,即决定拟设立的企业名称并办理该企业名称的预核准,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企业名称预核准均可以在工商登记机关网站上线上进行。

名称预核准通过后,即可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资料。

提交资料时,应确认公司注册地址,并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作为合法使用证明;拟设立公司的高管信息应当填报给工商登记机关作为备案;拟设立公司应有明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如果涉及需要提前审批的特殊项目的,则需要提前办理审批。

三、商贸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增加机械产品加工的内容吗?

1、可以增加设备维修项目。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分别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即可

3、如果是上门维修,则无需环评,如不是,则需环评

4、可以在异地设立维修部门,即设立分公司。

四、惠州企业经营范围可以自己填吗?

惠州企业经营范围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规格,注明商标及产品合格率,申请安检通过之后,可填写。

五、可以开发票吗?所开经营内容与经营范围不符?

目前只能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以后如果有此项经常性业务的话,可以变更经营范围,再之后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 票自 开。

六、没有某种经营范围可以开这个经营范围的发票吗?

看图说话,可以据实开出。

七、经营烟草的企业范围有否资质?外资零售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可以经营烟草?

烟草制品零售属于后置许可;根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

八、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多久可以申报高企?

一般来说,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就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了。但刚刚注册成立满一年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指标这块按0分计算,所以建议成立第2年来认定申报。如果真的想认定,那么必须要提供更多的材料,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完善认定材料。

九、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可以经营汽车吗?

商贸公司可以整车销售和买汽车配件

,若开办汽车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员里有不少于三人有汽车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由工商局考核后核发,这样才能验资注册成功。

十、企业经营范围之外,可以开发票吗?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非国家限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能开增值税发 票。   

2、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货物或服务,根据《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 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据此,可以开具增值税发 票。   

3、国家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4、从税法角度讲,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只要是增值税应税范围,符合增值税开票要求的都应该开增值税发 票,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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