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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个严禁?

148 2024-05-29 05:52

一、公安六个严禁?

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

一、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二、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

三、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

四、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

五、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异地公安机关提出的办案协作请求信息。

六、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现场紧急情况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对责任人及其所属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发生正面冲突、引发舆论炒作、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一律对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饮酒六个严禁?

1、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3、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4、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5、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6、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扩展资料:

过半省份已发“禁酒令”。

中央层面,除最高检外,中央军委、公安部、保监会等部门都已发布“禁酒令”,严禁公务活动饮酒;而在地方层面,至少有过半数省份也公开发布了“禁酒令”。

早在2003年,公安部率先颁布《公安部机关禁酒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公安人员工作时间喝酒。此后,不少地区、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禁酒令”。

但由于政策落实、监管问责问题,在部分地方和单位,禁酒令一度如同“一纸空文”。

这一状况在十八大后全面收紧。随着中央狠抓“四风”,严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各地各部门开始严抓公务接待禁酒。

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今后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这一规定是十八大后首个地方版的“禁酒令”。

三、手机使用六个严禁

手机使用六个严禁

在当今社会,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手机的使用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注意事项。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我们需要遵守以下手机使用六个严禁规定:

  1. 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使用手机。在公共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餐厅等地方使用手机时,要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或工作。
  2. 严禁在会议、教室等场合使用手机。当参加会议或上课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手机,以免影响他人学习或工作状态。
  3. 严禁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驾驶时使用手机会分散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在驾驶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
  4. 严禁在重要场合拍照或录像。在重要场合如会议、演出等活动中,应注意尊重他人隐私权,不得擅自拍照或录像。
  5. 严禁使用手机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手机从事非法活动,如传播违法信息、盗窃他人隐私等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6. 严禁在夜间过度使用手机。夜间使用手机会影响睡眠质量,长期下去可能会导致眼睛疲劳等问题,因此应避免在夜间过度使用手机。

以上就是手机使用六个严禁规定,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这些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保密安全六个严禁?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随意使用机房内设备;

2、严禁擅自更改监控设备内部配置及参数设置;

3、严禁扩散用户入网口令及密码,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软件参数和数据;

4、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涉及外传监控信息及监控点位置;

5、严禁使用移动硬盘、U盘、MP3、MP4等移动设备插接监控设备,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擅自拷贝、存储监控数据信息;

6、严禁将值班记录及相关资料图表等带出机房。

五、数据安全六个严禁?

一、禁止将连接内部管理网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严禁混用。

二、禁止在接入内部管理网的计算机与其它和互联网存在物理连接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等公共信息上的资料拷贝到内部管理网。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之间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我行经营管理网的信息。

六、禁止在未落实相关保密措施的前提下使用外来技术服务人员维修、维护内部管理网的设备。

六、船舶航行六个严禁?

海事“六严禁”(严禁船舶无证航行,严禁船员无证驾驶,严禁船舶超员超载航行,严线航。七不出航”(安全检查不合格不出航;证照不全不出航;超员、超载和人与大牲畜共载不出航;船员酒后不出航;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不出航;超禁航、禁渡水位不出航;不具备夜航条件夜间不出航)制度。

七、爆破作业六个严禁?

一、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严禁从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三、严禁非法爆破及赠送、转让、转借、转卖、私自截留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四、严禁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炸鱼、炸兽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五、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保证帐物相符、账据相符; 

六、必须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如实做好流向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八、酒驾的六个严禁?

交警部门对涉酒机动车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对酒后驾驶的国家公务员,一律抄告属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说情的,一律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九、从严治酒六个严禁?

《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十、交通安全六个严禁?

一、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在城区路沿石以上区域停放机动车的,要在设定的停车场和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指示规范停放;机动车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

二、严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停车避让。

三、严禁机动车驾驶人不文明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不得闯红灯、逆行、开车接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及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车窗抛物等行为。

四、严禁大货车走禁行。进入市区的货车,严格按照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行驶,严禁货车驶入禁行区域。

五、严禁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严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六、严禁行人闯红灯、翻越中心隔离护栏。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严禁行人闯红灯、翻越中心隔离护栏,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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