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
1、报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
2、审核派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实施派位。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3.登记入园。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公办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二、说明:“四证”具体内容
1、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本市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本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务工证明及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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