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有哪些?
您好,条件有: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四)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与此类似的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六)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条件?
內部审计机构设立的条件和原则:
1、独立性原则。由于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特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必须符合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必须保持其组织上和业务上的独立性。
2、专职高效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应该是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它完全置身于其他具体的业务活动之外。高效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该精干,因事纳人。专职高效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
3、权威性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权威,才能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署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授于的权力,部门、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时,应就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三、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四、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符合哪些条件?
1. 看代理记账公司有没有代理资格。我国的代理记账公司一般要经过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或工商部门的经营批准。企业在审核其资格时要注意检查执业资格证书。
2. 了解代理机构的商誉、规模、服务宗旨和代理能力;
3. 然后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了解其业务水平、收费的标准;
五、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二是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是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四是机构的设立必须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除会计师事务所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向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并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六、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地址?
对商标的审查没有影响。
另外要看你是公司名义注册,还是个人名义注册的。
公司名义的,公司名字和地址变更,会对商标的使用造成影响。
个人名义的,只要你身份证姓名和地址没变就可以了。
如果是找代理机构帮忙注册的。建议如果初审通过的话,就尽早去做商标的变更。因为公司地址和名字变更了,而商标未做变更,那么商标的使用,就无法提供证据,如果有人来提撤叁,你的使用证据都是无效的,相当于没使用。
另外说一点,变更,要名下所有商标都去做变更,如果名下有两个商标,单独变更一个是不给变更的。
七、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3)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青海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立条件?
营业面积800平方,具备响应的教师资质人员,尤其办学许可,消防验收等等,况且还要几十万的保证金。
九、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条件?
一、办理条件
(一)领导机构
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1.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设立教学、实训、行政、德育和资产财务管理等机构,组建党、团和工会组织,配备业务熟悉、能力较强的负责人和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教学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其他科室的负责人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教师职务。
(二)办学规模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应在1200人以上。
(三)教师队伍
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1.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理论课教师学历须达本科以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2.专业理论课教师应不低于本校理论课教师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4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3.从生产一线聘请的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的20%左右。
4.专兼教师数与学历在校生总数之比一般应在1:18至1:20之间。
(四)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
1.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用地不少于4万平方米(约60亩),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现有学校参照执行。
2.体育用地:须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3.图书馆和阅览室要适应办学规模,满足教学需要: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专业用书一般不少于1 /3;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4.须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训设施和仪器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要规范、实用,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校内实验、实训设备,工科类专业、医药卫生类专业,生均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不低于2500元。
5.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量每百生不少于10台。
(五)专业设置
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目标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六)办学经费
学校的办学经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学校命名
中等职业学校的命名:学校命名应体现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层次;应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应体现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或地域。未经省政府、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冠以“山东”、“齐鲁”和“省”等字样。由市政府主办和管理的学校,应冠以学校所在市名称。学校名称应简洁清楚、表述准确,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含糊、重复、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中职学校需提交: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筹设完成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中职学校需提交: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到市教育局职称教科提交书面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经办人在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现场踏勘。
3.现场踏勘:组织评议专家委员会现场踏勘,出具现场踏勘报告,需整改的事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4.审核: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转交审批委员会会审,会审通过后在审批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专家委员会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须在整改结束并重新验收合格后转交审批委员会会审。
5.审批:分管领导(分管教育副市长最终决策)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6.办结:经办人制作批文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限
1.筹设: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正式设立: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直接设立: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十、什么机构党组设立?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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