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我之前也有疑惑,特意给国家电网打电话才问明白。
有些地方比较乱,我尽量写明白一些。天津民用电有阶梯定价,一年累计用电2640度以内的,按0.49元/度计费。超过2640度的部分按0.54元/度计费。再超的记不住了,你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查。既然阶梯定价,那么累计用电量每年都会有一个清零重新计算的时间。这个时间不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各户的清零时间不一定全一样。据我之前咨询时对方介绍大部分用户的重新计算时间是在每年的7月份,而我家是6月份。你家里的电表实际上没有计算阶梯电价的功能,也就是说你就算用5000度电,电表还是按照0.49元/度给你结算。但超出的部分在你买电时会给你结算。举例说明。假设你家累计清零时间是7月1号。7月1日你买了1500元的电,到转年7月1日正好用完。因为电表只会按0.49元/度扣费,你实际用电量为3061.22度。这个用电量你是超了阶梯电价的。所以实际收费应该是2640*0.49+(3061.22-2640)*0.54=1521.06元。所以你再去买电时就要补交那21.06元,比如你去买500元的电,最后存到电表里的是478.94元。再假设,如果你是在6月1号就把之前的1500元的电全用掉了。这时你再去买500元的电,会被扣21.06元,剩余的478.94元会输入电表。但是因为你家的清零时间还没到,所以接下来这一个月,虽然电表还是按0.49元/度计费,但是这一个月你家的用电量会被记录,在下次买电时会继续要求每度补0.05元差额。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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