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全天不低于20℃
依据《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20℃的温度标准。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