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是以有限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是要对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如果是有人要退出的话,你们其他3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这个要退出人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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