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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可以。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则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企业负债时,不得执行股东(含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只有私人企业的性质是:公民个人的独资企业,或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时,法定代表人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
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即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法院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二、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注意不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公司本身)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你提问中有一个概念是错误的,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本身;这跟企业法定代表人,即老板不是一个概念。企业欠债,企业法人当然要承担责任,而企业法定代表人则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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