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三年
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管理交易部门规定,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进行交易。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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