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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