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凭证填制后,经审核和出纳签字后(涉及现金或银行业务的凭证)就可能记账,不需要设置主管签字。 但是,也有许多企业中为加强对会计人员制单的管理,常采用经主管会计签字后的凭证才有效的管理模式。即其他会计人员制作的凭证必须经主管签字才能记账。使用前提是:在基础设置-选项中选择"凭证必须经主管签字"。而且,在这种模式下,主管和制单人不能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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