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算模块生成的凭证删除了,在总账上显示的是凭证已作废标志。 这种凭证是没法恢复的,只能在核算模块重新生成。 只要你的单据没有改变数据 再次生成的凭证是和以前的凭证数据一样的;
2,首先从固定资产以及工资中传递到总账中的凭证是不能够在总账中进行修改和删除的! 有两种解决方案,在原来的帐套中,在固定资产和工资中删除相对应的凭证,然后再输入导入到新帐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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