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入后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对于未经过“审核”功能操作的错误记账凭证,可以由凭证填制操作员,直接进行取消或者修改并保存。 2、已通过审核但未记账的凭证对于已“审核”但未“记账”的错误记账凭证,不能直接在记账凭证上进行修改,而应首先由审核操作员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进行“取消审核”(也称为“反审核”)操作后退出;然后由填制凭证操作员进入总账系统,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调出该张错误凭证进行取消或修改。 3、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对于此情况,欲实现无痕迹修改,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即取消“记账”、“审核”后直接修改。具体而言,首先在“总账系统”窗口中,单击“期末”/“对账”菜单项,打开“对账”操作窗口,此时按下快捷键“Ctrl+H”键,即可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退出“对账”窗口;单击 “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菜单项(此功能平时不显示,待退出“总账系统”后将隐蔽而不显示出来),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操作窗口,在“恢复方式”中选择“月初状态”项,输入主管口令,然后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最后,按照上述第二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核凭证”和“记账”功能的操作。 4、已结账的凭证对于这种情况,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在“结账”向导一的选择月份窗口中,首先单击要取消结账的月份,然后按”Ctrl+Shift+F6”键,系统弹出“确认口令”窗口,让拥有结转权限的用户,在该窗口中输入口令,然后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快速地取消结账操作,使各种账簿记录恢复到未结账前的状态。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