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
一、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年折旧率;
二、举例说明: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总和:
1、折旧年限3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3/(1+2+3)=3/6,第二年为2/6,第三年为1/6。
2、折旧年限为5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5/(1+2+3+4+5)=5/15,第二年4/15,第三年3/15,第四年为2/15,第五年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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