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开票人和复核人开成同一个人是不符合税务规定的,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 将已开具的发票收回,注销作废。
2. 对已开具的销售发票进行红字作废或者冲红处理,同时在开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红冲操作。
3. 重新开具正常的销售发票,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进行开票和复核。
4. 在开票系统中记录相关操作,并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
在更正过程中,需要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错误或者违规行为。如有疑问或者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咨询税务机构或者专业会计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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