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一、如果月结了先反结账,反结账步骤,如下:
一.如果想要反结账的月份已结账
1.进入月末结账
2.选择需要反结账的月份
3.同时按住键盘上的Ctrl+Shift+F6
4. 同时按住Ctrl+Shift+F6 会弹出 对话框,注:口令为 进入该帐套时的口令
5.输入完口令后,点击确认。
6.反结账成功后,点击 取消 退出 结账 界面。
第二、如果记账了还要反记账
注:10.8以前版本需要在 试算并对账 中 按Crtl+H 键 激活
1.点击 总账 → 凭证 →恢复记账前的状态
2.选择恢复方式下的 *年*月初状态点击确定
3.输入进入该帐套时的密码,点击确认后则表示恢复记账成功
4..点击确定后 退出
5.如上操作完成后 则 可以修改 该月的凭证了
第三、如果审核了还需要用审核人的账号重登软件,取消审核
1.以审核人的身份进入该帐套
2.点击 审核凭证 进入
3.选择月份 点击 确认
4.选择要修改的凭证 点击确定 进入 凭证 界面 点击 取消 审核 退出即可。
第四、用友软件删除凭证方法 :
一、作废凭证
1、进入填制凭证界面后,通过点击〖首页〗〖上页〗〖下页〗〖末页〗按钮翻页查找或点击〖查询〗按钮输入条件查找要作废的凭证。
2、单击【制单】下的【作废/恢复】,凭证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表示已将该凭证作废。
3、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凭证编号,只在凭证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作废凭证不能修改,不能审核。在记账时,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相当于一张空凭证。在账簿查询时,也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4、若当前凭证已作废,用鼠标单击菜单【制单】下的【作废/恢复】,可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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