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计算公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帐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帐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2、 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帐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付帐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存货—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和福利费及折旧费
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福利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中列支》(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4、 支付的各项税费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费用+其他管理费用
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贷方发生额+与本金一起收回的短期股票投资收益
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股息收入
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应收帐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10、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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