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补齐。因为“认缴”是指公司在发行股份时,股东以实际认购方式向公司支付部分认购款项,而未全部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要求要求投资者补足认购款。因此,如果公司认缴了100万,最后还需要补齐剩余的款项。此外,公司补缴认购款项的形式也可能不同,可以是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是分期补缴。在约定的期限内补足认购款,可以避免产生违约金和利息等额外费用。总之,公司认缴100万最后要补齐,而补缴方式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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