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办理公证的部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司法司、律政司和立法会秘书处,分别负责不同类型的公证事务。其中司法司负责普通文书的认证和公证,包括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律政司负责处理公司注册和商业文件的公证;立法会秘书处则负责议会文件的认证和公证。民政事务处也可以办理受托人及见证人的申请。需要办理公证的市民可以根据具体的需求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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