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养老细则?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涨4%。
参考2021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方法和标准
此次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
(1)定额调整。每个月增加65元的退休金。
(2)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养老金的增加额: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确定月增加额。
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确定每月增加额,其中,15年(含)以下部分,1年后每月增加1元;超过16年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超过26年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6元;36年至4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9元;超过46年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包括因特殊工种转换而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适当倾斜。
2020年12月31日前,70至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则确认的出生日期计算,下同)、75至80周岁、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增加养老金15元、30元、60元。
同时,考虑到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的上年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人员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分别增加290元、190元、360元,企业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分别增加70元、60元、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增加20元、80元、80元。
二、山东2021调资细则?
山东省经济社会生长和职工程度增长等环境,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核,确定调解如下:
1、调解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2、月最低工资标准实用于整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用于非整日制就业劳动者。
3、调解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实行,鲁政字〔2015〕39号文件同时废止。
4、各地要增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本地重要媒体上宣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元、劳动者和民众广为相识。要进一步增强对用人单元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环境的监视查抄,对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举动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
三、2022山东养老细则?
山东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鲁人社发〔2022〕16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共惠及全省788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
在具体调整方法上,按我国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保持统一。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相关法规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组织进行,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山东公务接待细则?
山东省公务接待细则是指在省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为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山东省的公务接待细则。原因:山东省出台公务接待细则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提高公务接待服务质量和效率。山东省公务接待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程序、管理、清单、责任等方面。在公务接待场合,应严格控制公务用餐范围和时间,节约公共财政开支,确保公务接待活动的合理、规范和热情服务,体现工作的严谨和风貌。
五、今年山东社保调整细则?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为43元,比2021年的65元下降了22元。
养老金挂钩调
2022年山东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为1.26%,2021年的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是1.2%,今年提升了0.06个百分点。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2022年山东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有升有降。2021年的5个档次分别是1元、1.3元、1.6元、1.9元、2.2元。也就是说,2022年15年以下、16-25年、26-35年单价提升,36-45单价持平,46年以上单价略降。
高龄倾斜调整
70岁不满75岁额外增加15元,75岁不满80岁额外增30元,80岁以上增加60元。
特色倾斜调整
对于在2021年期间年满70岁,75岁和80岁的退休人员来说,山东还会有额外的惊喜。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我们通过山东省地区的具体调整细则发现,山东省地区,对于特定年龄阶段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一个特色的定额调整,那么主要是针对于去年2021年,年满70周岁,75岁和80周岁,这三个年龄阶段的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一个倾斜的定向调整。而且在调整过程中区分了,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明显对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讲,调整水平远大于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这也是山东省地区独具特色的调整方式。在全国来看都是属唯一的。
六、2023环塔拉力赛细则?
细则未公布因为环塔拉力赛每年的细则都会在比赛前几个月公布,目前还没有2023年比赛的细则公布。但是根据前几届比赛的规则,环塔拉力赛是一项由专业选手和业余车手组成的汽车竞赛赛事,采用时间排名赛制,比赛线路长,设有不同类型的特殊赛段,如山路、沙漠、林区等,选手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并最终到达终点。具体的细则和规定,需要等待官方发布后才能了解更多。
七、2011年山东公墓管理细则?
2011年山东省公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墓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墓建设、管理活动和设立经营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公民有偿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公墓是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为
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
本办法所称公墓单位是指建设、经营或管理公墓的机构或组织。公墓业务代办处是指代办经营性公墓墓穴(格位)出售业务的服务机构。办理人是指在公墓为逝者获取骨灰安葬墓穴或安放格位的逝
者亲属,以及与逝者有其他特定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墓管理的主管部门。
发展改革、物价、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公墓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公墓应当遵循节约土地资源、扩大绿色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的原则。禁止在下列区域建造公墓:
(一)耕地、林地;
(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
(三)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及边界外缘2000米;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边界外缘500米;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
第六条 公墓建设应当制定规划,实行总量控制。新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
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
公墓发展规划应当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保障公墓发展需要,满足公民安葬需求。
第七条 墓区建设应当符合公墓建设规划,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符合《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向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方向发展,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墓区整洁、肃穆,墓穴
安全、完好。新建坟墓应安葬在公墓内,倡导移风易俗、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尚,无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骨灰撒散、深埋和树(花、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八、2021年山东退休调整细则?
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据了解,此次的调整范围包括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通知中强调,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按照通知,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中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一、2021年山东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城乡居民养老金
2021年1月3日,消息,2021年山东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从原先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此次山东居民养老金上调了5.5%。
九、山东省工龄认定细则?
1、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时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
(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
(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十、2020山东养老调整细则?
2020年度,山东省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幅度为5%,也是分为“定额调整+比例调整+倾斜调整”这三部分,其中: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调整定额52元。
比例调整分为两种:第一是按照去年养老金领取金额进行挂钩,增加比例1.7%。第二是按照缴费年限进行调整,企业与退休人员按照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挂钩,是划分了五个档次:
按照社保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5元。16年到2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元。26年到3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36年到4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5元。
倾斜调整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进行特别调整,其中70岁到75岁,额外多涨20元;75岁到80岁,额外多涨40元;80岁以上高龄老人,额外多涨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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